图为海峡两岸合唱高峰论坛现场。 谢贵明 摄
宋振卿在论坛上表示,海峡两岸合唱高峰论坛为两岸合唱爱好者提供了交流合唱、密切感情、探讨合唱发展及两岸文化交流的良好平台,希望能有更多的两岸同胞相聚在这一盛会。
在本次论坛中,“后疫情时代如何开展合唱”“新时代下,如何接力带动台湾合唱破局?”等话题尤为引人关注,专家们从专业角度剖析、研讨,并与台下合唱团代表进行了互动和展示。
作为本届合唱音乐节的总导演,福建省合唱协会副会长张含弓表示,海峡两岸合唱高峰论坛作为两岸合唱爱好者交流的重要平台,提供了诸多专业“干货”,通过研讨共同分享合唱带来的快乐与美好,这也是两岸文化交流不断深化的体现。
据悉,本届福州合唱音乐节由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福建合唱协会主办,福州市文化馆承办。(完)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